我省啟動2014年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報銷工作農民看病最高報30萬元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  本報訊(記者 楊益) 近日,省衛生計生委下發《關於做好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》(吉衛基層函〔2014〕14號),於2014年6月10日起,正式啟動今年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報銷工作。
    在總結2013年吉林省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基礎上,針對2014年新農合大病保險籌資標準、補償標準進行了調整。2014年吉林省新農合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,從當年新農合政府補助資金中提取。
    2013年結餘保費(以2013年的審計報告為準)結轉2014年使用。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標準規定為:參合人員合規醫療費用自付部分年累計超過6000元的,以個人自付總額超過6000元為補償基數(年度內多次住院的補償基數累計計算),給付比例分段超額遞增,補償基數以上0~1萬元(含1萬元)報銷50%;1萬~2萬元(含2萬元)報銷51%;2萬~3萬元(含3萬元)報銷52%;3萬~4萬元(含4萬元)報銷53%;4萬~5萬元(含5萬元)報銷54%;5萬~10萬元報銷65%(含10萬元);10萬元以上報銷80%。本年度內最高報銷額度30萬元。
    對於無轉診手續或外傷產生的醫療費用,新農合按50%以下比例報銷的,大病保險在扣除補償基數6000元的基礎上,按30%給予補償,且此次費用不累計,單次單報,即每次都需要扣除6000元的補償基數。省外就診無轉診審批的患者,新農合不予報銷的,新農合大病保險也不予報銷。
    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補償啟動時間為2014年6月10日,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止。逾期不報銷者,視為自動放棄,不再補報。  (原標題:農民看病最高報3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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